文藝資料研究及服務中心 受贈圖書資料處理要點
一、文藝資料研究及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處理受贈圖書資料,特訂定本要點。
二、受贈圖書資料以符合本中心館藏發展政策為收受依據,其中以下列類型與主題優先
1. 現當代文學之圖書、期刊。
2. 1911年以後出版之中外舊籍為本中心闕藏者。
3. 內容具學術價值並與本中心館藏範圍為中國古典文學、中國近現代文學、中國哲學、比較哲學有關之圖書資料、碩博士論文。
4. 內容涉及臺灣文學、研討會論文集、東亞研究、婦女研究等主題圖書資料。
5. 其他,如手稿、書信、照片。
三、受贈圖書資料有下列情況者,本中心得考量不納入館藏:
1.內容不符合上述規定之書籍。
2.有缺頁或破損不堪之書籍。
四、本中心保有受贈圖書資料之處理權,包括典藏、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受贈圖書本中心於蓋贈書章後納入館藏,
惟以不另闢專室專架保存為原則。
五、本中心得視受贈圖書資料之數量及價值,以致送謝函、感謝狀或舉辦捐贈儀式等方式表達謝意。
六、捐贈方式
1.本中心開放時間(am9:30~pm17:30)送至本館流通櫃台。
2.自行郵寄至本中心。
寄送地址:
10048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 B2
文藝資料研究及服務中心 收
3.或需本中心協助請聯絡:
吳小姐 ,電話:2343-3141 分機302
黃小姐 ,電話:2343-3142 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