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世紀,在人類的關鍵資源之中,最需要去保護的大概就是我們的自我意識以及心智空間。
──吳修銘
人與人相處,常如冬日的刺蝟──靠得太近,彼此扎疼;距得太遠,沒法取暖。這個隱喻,叔本華曾他的雜文裡提過,佛洛依德在其《團體心理學與自我分析》的註腳裡也曾引述,阿德勒聲稱的「所有的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也和此兩難有關。他人與自我之間的「度」決定了兩者的消長,如何拿捏得恰到好處,著實不易。
如今,互聯網使人際關係更形緊密,手機有如外接的人工臟器,你認為某人很宅,事實上,他已透過指尖划行了漫漫網路,看看世界發生了什麼,窺伺網友怎麼評論,打探舊雨新知都在幹嘛,按個讚、貼個圖、留個言,皆是確保自身存在感以及維繫彼此關係的必要舉措──其功能類似靈長類動物為其他成員「理毛」,人類學家鄧巴(Robin Dunbar)發現:社群愈大,牠們花在社交理毛的時間愈多。我們的日常對話中,理毛性質的也占了不小比例,透過電子媒體的更甚於親身接觸,《儒林外史》說:「自古相交滿天下,知心能幾人!」電腦或手機裡儘管加入了眾多好友,能稱得上知心的究竟不多,許多朋友說說隨話,也只為了相互取暖。因此,你我隨意貼張照片,往往佳評如潮、溢美不絕,這是數位時代的常態。匿名板上酸言爆錶,好友圈裡甜言灌耳,關係至上。朋友曬出的圖文訊息,你固然得認真對待;面對他們的回應卻不能太認真,因為其中多數僅僅是來自語用學上的「禮貌原則」而已。2015年的一份研究顯示:約15億的臉書用戶裡,使用它的多半竟是有社交恐懼的人,尤其是亟需獲得認同的人。更早的2004年,派屈克.麥金尼斯(Patrick J. McGinnis)就提出了「錯失恐懼症」一詞,也稱作「社群恐慌症」(Fear of missing out,簡稱FOMO),指對某個社交事件不知情、沒能參與的憂慮。人是群體動物,是怕落單,怕受人冷落。社交往來,如果僅是人、我的相互奉承,開闢出來的畢竟只是一片供暖的荒原。
生活在鼎沸人聲掩蓋了天籟的時代,莊子所說的「獨與天地精神往來」還可能嗎?必要嗎?不妨一讀麥克.哈里斯的《獨處七日》。這本書起於作者接觸了伯恩(Edith Bone)醫師的故事。1949年,共黨懷疑這位女醫師是英國的特務,趁她從匈牙利返英途中,把她打入牢房,幽禁了七年零五十九天。她沒死,沒瘋,極度孤絕中,她過日子的辦法是背誦詩歌、翻譯詩句,或者使用偷偷製作的簡易算盤去計算自己在多種語文中掌握的詞彙量,她又用麵包屑和小麥做成印刷器去拼出自己想的事與作的詩,此外,她每天靠著記憶與想像在不同城市神遊,直到獲釋,出監時,她說自己「比以前智慧些了,並充滿了希望」。
麥克.哈里斯到圖書館的稀有藏書區找到了伯恩醫師的自傳──《七年孤獨》,傳主驚人的獨處能力讓他好奇,怎麼辦到的?為什麼我們做不到?
於是,麥克.哈里斯從加拿大溫哥華獨自前往彭德島,到幼年待過的林中小屋生活了七天,其間,不用手機,不用網路,他體驗、反省,而後撰成了《獨處七日》,書名直譯是「在擁擠世界中追求單獨生活」,作者在尋找獨處這種「失傳的藝術」,或者說在尋找這種「資源」。獨處,不等於孤獨,真正的獨處,作者解釋:「與被我們稱作孤獨的失敗的獨處相反,那是一個富饒的國度,又是一個我們很難抵達的國度。」作者反身思考,寫下的並非另一本《湖濱散記》,而是返回被資訊密密包圍的當代處境。
透過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我們的生活已暗自受控於演算法以及追蹤定位,我們選擇的電影、歌曲、書籍、新聞以及某些商品,往往是經由演算法篩到面前的,它汰除的選項更多,運算迅速而無聲無息,以致我們自以為自由,卻渾然不覺科技早已深深介入,甚至主導。
作者提到谷歌地圖使人流失了「個性化」,用戶跟著它的指示亦步亦趨,它的鳥瞰視野也取代了人的自我視角,以前的漂流式迷路體驗都被剝奪了。這些現象確實存在,然而循著這個「科技貶抑了人性」的思路推導下去,會否將步向某種田園式的烏托邦情懷?若有這麼多被奴役的顧慮,何不直接關機、收回主控權呢?作者反思有理,但已回不去了,也不用回去,正如民主的毛病要依靠民主的途徑解決,科技的流弊也必須配合科技的方式杜絕,不必絕巧棄智,沉吟於逝去的牧歌。
書中提到了Wattpad平台帶起的「社交寫作」,已累積了四千萬以上的用戶在上面發布故事、下載閱讀。創作與評論的兩端不斷互動,他們是「交互式作者」,也是「交互式讀者」,網站的創始人認定「移動和社交技術是敘事的未來」。
作者在嘗試新的文本創作方式後,坦承無法接受,但沒有去否定。所謂創作、文本,如同其他許多概念,在人類文明的發展歷程中持續出現了新的定義,從why到why not……,不斷辯證地推進。至於並時存在的「定義」則是複數的,新的敘事方式不必然會全然取代既有的,無論先進、後出,皆屬個人選項,也就無妨各取所需。
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視閱讀為「在獨處中進行交流的富有成效的奇蹟」,那麼,閱讀就是在「自我」與「非我」共織的文本裡穿梭;這是麥克.哈里斯與傳統派讀者習慣的、認同的,不論讀的是小說還是情書,都能讓落單的人不感孤獨。以這個角度去看,的確,社交閱讀與社交寫作過於喧囂,完成的文本裡雖有自我,卻是碎片化的,同一文本也充斥著許多他者的自我。其實,如同人的性格有內向、外向之分,遠寺鐘聲也好,歌台舞榭也罷,適性即自得。若靜坐是禪,跑步何嘗非是?在容許多元的情境裡,流動的自我終將找到一己的靜謐之道,靜謐的自我也必能發現本身的流動方式。
遨遊網路卻不迷路,無入而不自得,這是科技時代的個人素養,也是「鳥鳴山更幽」的古典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