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千武小說《獵女犯》到音樂劇《熱帶天使》:一次文學改編戲劇的創作經驗

2022-05-04
作家
林孟寰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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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開啟了一個文學改編戲劇的創作計畫《熱帶天使》。這是一部由國家文藝獎得主陳千武先生短篇小說集《獵女犯》(再版書名《活著回來》)改編而成的音樂劇。歷經三年的創作,外加一年的疫情攪局,終於將在2022年六月上演。本文會以本作品的工作過程,分享改編創作的心路歷程。

一、建立自己與原著的關係

編劇在接獲創作委託後,通常便會開始建立自己與原作間的關係。畢竟原作是「他者」,必須融進自己創作的血肉之中,才能孕育出好的改編創作。因此從原作中尋找出自己感興趣的議題、情節或者人物情感,並以自身擅長的風格加以詮釋、延伸發揮,是一個改編創作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

對我來說,《獵女犯》的改編工作和其他委託創作最大的差異,是我從小就認識作家陳千武先生本人。中學時初次閱讀《獵女犯》,驚訝地發現內涵極其豐富,內容涉及殖民歷史、戰地經驗、自我認同與人性掙扎,甚至述及性別越界,大大打開我對台灣歷史的想像。

大學就讀戲劇科系時曾發起將其改編成舞台劇的計畫,最後以失敗收場。後來研究所階段再次挑戰,仍再次失敗。但這部作品的改編計畫仍壓在我心頭念念不忘。直到2018年,我受邀成為臺中國家歌劇院駐館藝術家,正式提案製作本劇,一切才水到渠成。

過去雖不乏改編文學作品、漫畫甚至網路實況劇的經驗,但難得有機會與原著長期相處。多是在有限的創作時間裡,盡力成為當下最好的作品後,旋即便交付拍攝或者搬演上台。對渴望推出成熟作品的編劇來說,常有遺憾之感。

而從我初次閱讀《獵女犯》原作到改編作品《熱帶天使》上演,不知不覺已過了二十個年頭。這部作品不僅陪伴了我走過人生不同階段,也用漫長的時間換得深化作品內涵的機會,期間的嘗試與失敗,也都成為後來創作時的寶貴基石。

二、擬定改編策略

無論是處理歷史題材或者背景是當代的故事,編劇工作初期都會伴隨龐大的調查研究工作,而改編《獵女犯》的創作也不例外。

《獵女犯》內容奠基於陳千武先生真實的戰爭經驗,其中最知名的單篇〈獵女犯〉內容簡述如下:

二戰期間,台灣青年林逸平受徵召前往南洋作戰,意外結識當地同樣說閩南話的慰安婦賴莎琳。兩個同樣流落異鄉的孤獨靈魂,因為語言相通的關係發生情愫,也透過他們的眼睛,見證戰地的殘酷、掙扎,以及愛與希望。

創作前期除了熟讀原著,並博覽相關書籍、論文、訪談集,和各種時代器物與制度的考證資料,儘管這些細節不見得會使用在劇本創作上,甚至考量戲劇效果需求,必須忍痛選擇適度偏離實情。但無論如何,越多準備工作越能幫助編劇建構出有血有肉的人物,以及豐富而真實的情節。

下一階段,編劇會逐步構思其改編策略。

表現媒材和說故事的方法息息相關,如小說透過文字敘事,在一行之間就能跳躍時空,也可用洋洋灑灑的篇幅描述人物的心理動機與轉折。但改編成戲劇時,一切都需要轉變為可以被演出的戲劇行動,單單幾頁文字就會需要篇幅不短的戲劇段落才能完整交代。如張愛玲的短篇小說〈色,戒〉僅兩萬多字,改編電影變成超過兩個半小時的鉅作,更遑論改編動輒超過十萬字的長篇小說,更加考驗編劇剪裁與重新架構主題的能力。

同時,由於普羅觀眾並不會先閱讀原著才觀賞戲劇作品,改編時需要顧及成品的完整性。儘管改編作品時常會引發原著讀者抗議,但全然「忠於原著」對戲劇改編來說也並非最好的選擇,照本宣科若使作品流於沉悶,反而會損害觀眾對原著的興趣。因此尋找觀眾有興趣的切入點,讓「改編」成為聯繫戲劇與文學的橋樑,是編劇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獵女犯》小說富有歷史價值,且文字饒富詩意。但單就改編作品所需的戲劇張力而言仍略有不足,也缺乏連貫的情節發展線路等。分析原著改編時的優勢與需要解決的課題後,我便擬定改編策略:以原創情節補足原作留白的空間,並將若干配角人物立體化,讓故事線路更加交織豐富。

檢視最終成品,原著內容只占了作品的一半左右。這種幅度稍大的改編,對於編劇來說無疑是場豪賭。尤其又是自己深愛的原著,改編時的心理負擔會更加沉重。但最後仍基於編劇專業考量,在維持原作精神下,大刀闊斧地進行了改編。

三、與觀眾對話

文學讀者透過閱讀,可以反覆咀嚼文字,體會字裡行間的微言大義,並運用想像力參與作者創造的世界。而戲劇觀眾藉由觀賞,接收各種視覺與聽覺資訊所構成的故事。而劇場觀眾更能在演出當下,直接回饋各種情緒反應。因此改編文學為戲劇時,除了需要兼顧原著意涵、改編者的美學,更需要將觀眾反應納入思考。

《獵女犯》原著故事發生在遙遠的一九四○年代,故事地點是遙遠的南洋帝汶島戰區,侵略戰爭、殖民壓迫與慰安婦議題等,皆是不容易讓當代觀眾親近的題材。固然可依樣搬演,但可以預期將是一齣氣氛凝重的歷史劇。但由於我的目標是藉由演出,引發更多人對於原著以及這段歷史的好奇,因此無論是在主題聚焦或表現形式上,都必須建立更積極與觀眾溝通的方式。而「音樂劇」則是在眾多考量下,最後我所選擇出來的創作形式。

音樂劇這門表演藝術形式以歌舞為主體,本身就富有娛樂性的特質,可以稍微抒解歷史題材的沉重,以及觀眾走進劇場的心理門檻。同時,歌曲為主的敘事,也能與原作陳千武先生的詩歌創作遙相對話,成為重要的寫作靈感來源。其他音樂劇的特質,如風格化表現、時空壓縮性、直抒心聲等,也都幫助《獵女犯》的故事以嶄新的面貌從文學走向大眾。

表現形式確立後,故事情節上也以「用愛情戰勝死亡」為核心主題,重新建構男女主角的愛情發展,讓原作終結於告白那刻的詩意,繼續發展成完整的故事線路。而次主題「我是誰?」則深入刻畫人物對國族認同與性傾向的迷惘,與當代台灣思潮進行對話。

結語

儘管編劇「改編創作」常給人不如原創的印象,但平心而論,一部原創作品若水準拙劣,並不會比精心編排的改編作品來得高明。反之,就算有超強原著加持,蹩腳的改編也不見得會有站在巨人肩膀上的高度。

總而言之,改編就是一次再創作的過程。編劇的詮釋觀點是否貼合時代脈動,才是作品成功的關鍵。未來也期許有更多人看重改編創作的價值,投入更多資源與心力,讓文學的種苗在戲劇裡生根茁壯,綻放出絢爛的花朵。